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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 文宣沒簽名遭蒐證 陳建銘反彈

[不指定 2010/11/30 17:08 | by bevis ]

選戰進入白熱化,士林北投區市議員候選人陳建銘競選總部因「面紙文宣上沒簽名」,蒐證前天遭台北市選舉委員派出選監小組,會同員警前往蒐證。但經查發現,包含市長與士北地區大部分市議員候選人,文宣品大多沒簽名。市選委會選前大動作,引發反彈。


台北市選委會以陳建銘的面紙等競選文宣品「未印製個人簽名」,違反選罷法「候選人印發以文字、蒐證圖畫從事競選之宣傳品,應親自簽名」的規定,選監小組含四名警員一行共九人,前天到陳的總部蒐證,並製作筆錄。


陳建銘質疑,若僅是文宣品印製內容違法,只須簡單調查,再以行政處分告發、罰鍰。但台北市選委會卻在選前,蒐證以「大砲打小鳥」方式處理,恐淪為「政治惡鬥打手」。


北市選委會副總幹事黃細明表示,前往陳建銘總部瞭解,係因有民眾檢舉文宣未署名,依規定前往瞭解與蒐證。蒐證至於有員警陪同,也是法定程序要求,並無不妥。而若選監小組認定有違法事實,將處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黃細明解釋,市選委會其實同時收到六件被檢舉案,其中士林北投區的候選人占大宗。蒐證針對每件檢舉內容,蒐證市選委會都會逐一前往搜證,並非僅針對陳建銘。至於陳建銘檢舉郝龍斌的面紙文宣品也未署名,黃承諾也會瞭解。

資料來源: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26/4/2hupm.html

移民署16日上午由主任檢察官張春暉指揮下,進入洋華光電公司位於桃園縣觀音鄉的工廠展開全面性蒐證,查扣相關檔案資料,並帶回28名大陸人士、4名台籍公司幹部與4名台灣勞工(共36人)進行偵訊,期藉由司法調查程序釐清真相,並呼籲各公司行號務必遵守法令,針對兩岸交流活動應依相關法令執行,勿破壞兩岸交流正常發展,疑似大陸人士「假研習,真工作」蒐證,依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5條第一項第四款罪嫌移送 。


移民署表示,政府再三宣誓不開放大陸勞工來臺工作,然少數公司疑似有大陸人士「假研習,真工作」之傳言不斷,蒐證為防止某些公司心存僥倖,遊走法律邊緣,移民署經過多日查訪及蒐集相關證據,獲得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春暉之協助,順利向桃園地方法院申請搜索票及拘票,進入洋華光電深入調查。


內政部長江宜樺針對事業單位邀請大陸人士來臺交流疑似「假研習真工作」議題十分重視,指示移民署務必徹查清楚。蒐證移民署自接獲新事證後,於今年10月20日組成專案小組,10月22日再度前往洋華公司查訪後,依筆錄內容,與經濟部、陸委會及勞委會專案小組成員一同分析研判後均認為所蒐集之人證、物證尚有不足之疑點待釐清,為求慎重仍需再進一步蒐證。移民署長謝立功於11月4日晚間特別為此召集署內相關單位研商,為能突破行政調查之限制,指示桃園縣專勤隊積極偵辦。


移民署桃園縣專勤隊透過各種管道明查暗訪,蒐集許多卷證資料,報請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春暉指揮偵辦,蒐證並向桃園地方法院申請搜索票及拘票,順利進行此次任務。移民署表示,洋華公司自98年10月13日至99年9月15日計申請8案商務研習,共112名大陸人士入境,停留時間最短19日、最長是2個月,均無逾期情形,目前仍有28人在臺,全部都帶回移民署桃園專勤隊接受偵訊。


移民署昨天搜索行動之前,各界一再關切辦理情形及進度,實因案件處於偵查蒐證階段不便透露蒐證,此次持搜索票赴洋華詳細調查,除顯示政府執行查察之決心,也希望保全證據以釐清真相,勿枉勿縱。對於其他類似案件,移民署也會積極蒐證辦理。


移民署強調,兩岸商務專業交流互訪對經濟發展有其正面意義,並利於事業單位全球布局及吸引專技人才,其中大陸人士來臺進行商務研習也有專業上之特殊考量,但為避免外界產生在臺工作之疑慮,移民署未來將持續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做好把關工作。移民署也將邀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修正相關辦法,明確定義研習意涵及審核標準與查察配套措施,以更嚴謹的審查模式落實政府不開放大陸勞工政策,並為國境安全把關,維護臺灣勞工權益,穩健發展兩岸關係。


資料來源: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16/17/2h7ha.html

台南縣一名婦人5年前騎車,在楠西鄉一處路口,和一名男子發生擦撞,造成男子摔車蒐證,頭顱骨折併顱內出血,一度半癱猶如植物人,法院一審判婦人要賠750萬,但婦人不服,找人蒐證,證明對方治療後已經可以自己走路、騎車,沒有癱瘓,最後法院二審改判賠75萬,少了6百多萬。


慢慢從家門口走出來,短短一段路,他走來搖搖晃晃,眼神渙散,老媽媽看來真的好難過,蒐證5年前,他騎機車和一位婦人發生擦撞,摔車造成頭顱骨折併顱內出血,甚至近乎癱瘓。被撞男子鄭誠贊:「沒有沒有…媽媽講話,不會講。」

被撞男子媽媽:「我現在60幾歲,就要養這個37歲的。」

鄭姓男子連一句話都說不好,以前在電器行上班,一個月薪水4萬多,現在頭殼凹陷,蒐證言語障礙加上反應遲緩,家人向肇事婦人求償千萬。

判賠婦人翁陳秀會:「真的是借到沒地方借,對方這樣一直告我一直告我,我光是律師費花了多少錢,蒐證有的借,借到沒地方借,我借的那些錢,10年也還不完。」

婦人哭訴近乎天價的賠償金根本付不起,於是她的家人幫忙蒐證拍照,要證明對方已經治癒,沒有癱瘓,蒐證可以行走、騎車,甚至還在夜市擺攤叫賣,因此法院二審改判賠75萬,比一審少了近7百萬。

被撞男子媽媽:「他去找賣水果的講話,她們就來偷拍啊,我們去高雄榮總看醫生,蒐證她們也來偷拍啊。」

翁陳秀會:「我沒說我不要賠她們,我要,我要賠她們,只是賠太多做不到,我真的沒辦法。」

受傷男子家屬難以接受這判決 ,不排除提起上訴。

資料來源: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07/8/2gfx6.html

高雄市區昨天凌晨出現飆車族,警方鎖定黃姓男子蒐證,他在巷弄內滑倒,蒐證卻拋棄同行的前妻,自行落跑,他落網時否認飆車,只是擔心被誤會,才要求在後座的前妻拿口罩遮住車牌,並加速離開飆車族,但警方仍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們移送法辦。


昨天凌晨近3點,黃姓男子(20歲,傷害前科)載黃姓前妻(19歲)從鳳山市出發蒐證,行經左營區華榮路鐵路平交道時,被蒐證警方發現他與約30部重機車狂飆,測到的時速都超過80公里。


其實警方從自由二路及裕誠路口就開始蒐證,最後鎖定黃嫌,蒐證追到埤仔頂街與勝利路口時蒐證,黃嫌失控滑倒,他將前妻與機車拋棄現場,只顧自己逃命,員警跑步追逐約200公尺,將他逮捕到案。黃嫌辯稱計畫到蚵仔寮夜遊,卻在左營區遇到飆車族,「我只是很怕,才會一直加速跑」。

資料來源: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22/78/2hknz.html

司法院長賴浩敏今天表示,司法院將成立查處機動小組,主動蒐證操守風評不佳、差勤不正常、有複雜男女關係等風紀疑慮人員;司法院未來每 3個月公布關說司法案件者名單。


法務部政風處設置「政風特搜」已行之有年,主動派員蒐證品操風評不佳的司法官蒐證,列為「正己專案」調查對象,外界稱法務部相關組織為「政風狗仔隊」。在爆發法官集體貪瀆案後,司法院也將參考辦理。


司法院正、副院長賴浩敏和蘇永欽10月13日上任,今與媒體茶敘。賴浩敏主動宣示,蒐證司法院所屬政風單位成立查處機動小組蒐證,問題對象若涉刑責,就移送檢察機關偵辦,若僅屬行政責任,則由自律機制議處。至於運作方式、成員等細節,賴浩敏認為應保密,以免影響將來運作,希望媒體諒解。


對於請託關說司法案件者,賴浩敏表示,請託關說司法案件,「就是不法行為的前奏」,蒐證未來各級法院會落實調查登錄,並定期公布關說者名單。司法院政風處長賴哲雄表示,原則上今後每3個月應公布一次。


根據司法院資料,今年1到10月,各級法院政風室內部調查在案的「請託關說」共有4件。蒐證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表示,內部掌握件數與民眾陳訴案件有高度落差,顯示過去內部確未落實相關掌握。


先前曾有媒體報導,司法院近10年主動移送法官貪瀆案的件數是0,賴浩敏也澄清蒐證「這是一種誤會」。他指出,司法院若查到有法官涉及不法,一定會移送,絕不護短,但有時不會以司法院名義移送。


林錦芳補充說明,司法院有 2件主動移送的案件,一為花蓮高分院前法官林德盛風紀案,是司法院政風處依規定報請法務部政風司,再經高檢署移交偵辦;另一件則是台中地方法院某名法官涉嫌違失,也是司法院政風處主動陳報。
資料來源: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03/5/2g7m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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