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文宣沒簽名遭蒐證 陳建銘反彈
2010/11/30 17:08 | by bevis ]
選戰進入白熱化,士林北投區市議員候選人陳建銘競選總部因「面紙文宣上沒簽名」,蒐證前天遭台北市選舉委員派出選監小組,會同員警前往蒐證。但經查發現,包含市長與士北地區大部分市議員候選人,文宣品大多沒簽名。市選委會選前大動作,引發反彈。
台北市選委會以陳建銘的面紙等競選文宣品「未印製個人簽名」,違反選罷法「候選人印發以文字、蒐證圖畫從事競選之宣傳品,應親自簽名」的規定,選監小組含四名警員一行共九人,前天到陳的總部蒐證,並製作筆錄。
陳建銘質疑,若僅是文宣品印製內容違法,只須簡單調查,再以行政處分告發、罰鍰。但台北市選委會卻在選前,蒐證以「大砲打小鳥」方式處理,恐淪為「政治惡鬥打手」。
北市選委會副總幹事黃細明表示,前往陳建銘總部瞭解,係因有民眾檢舉文宣未署名,依規定前往瞭解與蒐證。蒐證至於有員警陪同,也是法定程序要求,並無不妥。而若選監小組認定有違法事實,將處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黃細明解釋,市選委會其實同時收到六件被檢舉案,其中士林北投區的候選人占大宗。蒐證針對每件檢舉內容,蒐證市選委會都會逐一前往搜證,並非僅針對陳建銘。至於陳建銘檢舉郝龍斌的面紙文宣品也未署名,黃承諾也會瞭解。
資料來源: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26/4/2hupm.html
[置頂] 移民署破獲「假研習真工作蒐證大陸客28名遭捕
2010/11/30 17:05 | by bevis ]
移民署16日上午由主任檢察官張春暉指揮下,進入洋華光電公司位於桃園縣觀音鄉的工廠展開全面性蒐證,查扣相關檔案資料,並帶回28名大陸人士、4名台籍公司幹部與4名台灣勞工(共36人)進行偵訊,期藉由司法調查程序釐清真相,並呼籲各公司行號務必遵守法令,針對兩岸交流活動應依相關法令執行,勿破壞兩岸交流正常發展,疑似大陸人士「假研習,真工作」蒐證,依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5條第一項第四款罪嫌移送 。
移民署表示,政府再三宣誓不開放大陸勞工來臺工作,然少數公司疑似有大陸人士「假研習,真工作」之傳言不斷,蒐證為防止某些公司心存僥倖,遊走法律邊緣,移民署經過多日查訪及蒐集相關證據,獲得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春暉之協助,順利向桃園地方法院申請搜索票及拘票,進入洋華光電深入調查。
內政部長江宜樺針對事業單位邀請大陸人士來臺交流疑似「假研習真工作」議題十分重視,指示移民署務必徹查清楚。蒐證移民署自接獲新事證後,於今年10月20日組成專案小組,10月22日再度前往洋華公司查訪後,依筆錄內容,與經濟部、陸委會及勞委會專案小組成員一同分析研判後均認為所蒐集之人證、物證尚有不足之疑點待釐清,為求慎重仍需再進一步蒐證。移民署長謝立功於11月4日晚間特別為此召集署內相關單位研商,為能突破行政調查之限制,指示桃園縣專勤隊積極偵辦。
移民署桃園縣專勤隊透過各種管道明查暗訪,蒐集許多卷證資料,報請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春暉指揮偵辦,蒐證並向桃園地方法院申請搜索票及拘票,順利進行此次任務。移民署表示,洋華公司自98年10月13日至99年9月15日計申請8案商務研習,共112名大陸人士入境,停留時間最短19日、最長是2個月,均無逾期情形,目前仍有28人在臺,全部都帶回移民署桃園專勤隊接受偵訊。
移民署昨天搜索行動之前,各界一再關切辦理情形及進度,實因案件處於偵查蒐證階段不便透露蒐證,此次持搜索票赴洋華詳細調查,除顯示政府執行查察之決心,也希望保全證據以釐清真相,勿枉勿縱。對於其他類似案件,移民署也會積極蒐證辦理。
移民署強調,兩岸商務專業交流互訪對經濟發展有其正面意義,並利於事業單位全球布局及吸引專技人才,其中大陸人士來臺進行商務研習也有專業上之特殊考量,但為避免外界產生在臺工作之疑慮,移民署未來將持續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做好把關工作。移民署也將邀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修正相關辦法,明確定義研習意涵及審核標準與查察配套措施,以更嚴謹的審查模式落實政府不開放大陸勞工政策,並為國境安全把關,維護臺灣勞工權益,穩健發展兩岸關係。
資料來源: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16/17/2h7ha.html
[置頂] 台灣與義大利簽署智慧財產權宣導備忘錄
2010/11/30 17:01 | by bevis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天與義大利經智慧財產權濟發展部專利商標局在台北簽署「促進智慧財產權宣導與執行瞭解備忘錄」,義大利是繼法國、西班牙與捷克之後,我國在歐洲地區簽署雙邊瞭解備忘錄的第4個國家。
備忘錄主要內容包括:人員互訪、智慧財產權交換實務執行經驗、資訊交流、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及合作舉辦研討會及活動等。
智慧局表示,藉由備忘錄的簽署智慧財產權,進一步加強兩國間在創新方面的合作,智慧財產權帶動彼此產業經濟的繁榮及發展。
資料來源: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04/1/2g9y8.html
[置頂] 兩岸智慧財產權優先權 22日受理申請
2010/11/30 17:00 | by bevis ]
電子業大利多!智慧局王美花昨日表示,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中的優先權,將於本月22日兩岸同步開始受理廠商申請,值得注意的是,適用時間是從協議生效日9月12日起,申請專利權的廠商才得以主張優先權,預計鴻海、友達與英業達等科技廠商均可望受惠。
兩岸智財權保護協議於今年6月底簽署,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於9月12日開始生效,根據協議第二條優先權利,「雙方同意依各自規定,確認對方專利、商標及品種權第一次申請日的效力,並積極推動作出相應安排,保障兩岸人民的優先權權益」。
因此智慧局依據第二條積極與大陸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智慧財產權國家知識產權局以及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協調,優先權後續相關處理辦法。
王美花坦言,從協議生效後,國內業者就頻頻來詢問何時可以受理優先權,智慧財產權「我們當然希望可以快點」,但是對岸有3個單位必須要先協調好,並訂定作業要點,所以需要一點時間,最近兩岸協商的結果,確定相關作業程序可以在本月22日前完備,因此才會對外先宣布受理時間,讓業者無須窮等待。
也就是說,廠商在本月22日,向國內主張優先權,智慧財產權12個月內再到大陸去申請審查專利權,該案件將可受到優先權保障。
王美花說,國內每年到大陸申請專利權高達2萬多件,多半是高科技廠商申請居多智慧財產權,先前兩岸沒有優先權保障時,廠商必須要兩邊同時申請,以避免爭議,對於業者在準備程序上相當麻煩,因此只要優先權正式受理後,鴻海、友達與英業達等廠商將可望受惠。
值得注意的是,並非所有已經申請專利權審查的案件均可以主張優先權,智慧財產權王美花強調,而是協議生效後,才向智慧局申請審查的案件,得以享有優先權。
不過業者原本希望可以追溯至協議簽署日,智慧局受理申請審查的案件智慧財產權,可以主張優先權,等同於期望落空。
另外,唱片業者相當關心的音樂版權認證問題,智慧財產權過去國內唱片業者必須要先到第三地香港做認證後,才能銷往大陸,不但耗時,在認證過程中也可能失去搶進市場的時機,因此智財權協議第六條也保障認證服務,目前確定將由台灣著作權保護協會辦理。
王美花評估,預計會在本月底實施。
資料來源: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11/4/2goe6.html
[置頂] 基隆關查獲商標仿冒行李箱
2010/11/30 16:57 | by bevis ]
基隆關稅局查獲仿冒英國品牌BURBERRY商標之行李箱一千二百二十八件(見圖),商標侵權市值高達新台幣約五千萬元,該局已開立扣押憑單商標,將貨物移交私貨倉庫監管。
這起案件是在基隆關機動巡查隊查核一只來自中國大陸進口貨櫃時,發現艙單申報貨名為行李箱,商標但依經驗判斷深覺可疑,經開櫃檢視發現貨物格狀及條紋圖樣與英國「BURBERRY」商標圖案極為近似,涉嫌仿冒商標。
由於該貨物報關時並未申報商標,基隆關立即通知商標權利人及進口商至海關協助釐清有無涉及侵害商標。商標權利人鑑定結果後,認為來貨確屬仿冒品,而進口商未能提供商標授權證書,涉侵害商標權。
海關將依緝私條例第三十九條之一規定,處貨價一至三倍罰鍰,並沒入貨物;商標另將函請經濟部國貿局依貿易法規議處;涉及侵權刑責部分,則依觸犯商標法規定,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資料來源: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17/128/2h7k4.html



